******居委会、秀龙、泗湘溪、建阳坪村防洪沟修复及排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兴山县峡口镇
生成日期:2025-12-16 17:50: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8\/2025-00078
有效期: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主题分类:财政
************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S-2025-196号
******居委会、秀龙、泗湘溪、建阳坪村防洪沟修复及排险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8195.92元
5.最高限价:448195.92元
6.采购需求:整修排洪沟4条共273m,配套人行桥板5块;新建防洪堤1处50m;维修村级道路1条,长度1302m;新建挡墙5处共94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具有合法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供应商;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承诺函)
(6)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①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各不少于1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注:14:00开始受理磋商文件)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有限公司接收。
五、开标
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42-1号(宏昌酒店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兴山县峡口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启福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