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辉绿岩)竞价采购(第二次)公告
******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辉绿岩)的中标单位。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单位******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辉绿岩)的中标单位。
一、投标中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沥青混合料制作或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或销售等相关内容。(投标单位经营范围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二、招标需求、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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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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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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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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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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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单价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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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总控制价暂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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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绿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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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10mm-15mm,S12,5mm-10mm
1.石料压碎值:表面层不大于13%,其他层次大于28%;
2.洛杉矶磨耗损失:表面层不大于28%,其他层次大于30%;
3.表观相对密度:表面层不小于2.8t/m3,其他层次不小于2.7 t/m3;
4.吸水率:表面层不大于2.0%,其他层次不大于3.0%;
5.坚固性:不大于12%;
6.针片状颗粒含量(混合料):表面层不大于10%,其他层次不大于15%;其中粒径大于9.5mm表面层不大于12%,其他层次不大于15%;其中粒径小于9.5mm表面层不大于8%,其他层次不大于15%;
7.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不大于1%;
8.软石含量:表面层不大于3%,其他层次不大于5%。杂质含量:不大于3%
9.颜色标准:外观呈灰绿色或黑绿色;
10、每批次供货需提供母岩岩性分析报告,岩性分析结果为辉绿岩,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且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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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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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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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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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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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材料控制单价均含13%的税费、含运(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南城县里塔镇水南村沥青厂内)、含上下车费。
2、每批次供货需提供母岩岩性分析报告,岩性分析结果为辉绿岩,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且不予结算。
3、本工程的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准,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4、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总价(招标控制总价******元),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三、供货期:暂定7个月
1、中标单位供货前需与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接,项目负责人提出发货通知后,中标单位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并送达指定地点。
2、中标单位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供应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0.05%/天的违约金计算;逾期时间超过10天以上,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因延误造成的一切费用。
四、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须满足或优于招标公告技术参数要求,若未满足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已供货部分不予结算,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质量、性能、外观、颜色、规格等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和招标人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且已供材料不予以结算材料款;需二次检验的材料,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检验结果必须满足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否则已供材料不予以结算,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供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要求。供货前需与招标人进行确认,对于提供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产品,招标人有权拒收并下令让其进行整改,中标单位必须在72小时内完成整改,并保证检验验收合格。对于中标单位未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内整改完成的、整改后仍检验验收不合格的,超过3次以上,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将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在此期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开始计算)由中标单位的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1、按月付款,次月 10日前双方对账,按照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且开具正规增值税专************银行承兑汇票、赣E链、云信等多种形式金融产品进行付款,中标单位必须接受招标人上述付款方式。
六、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的信息如下:
①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2
②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2022 2393 5440
③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账 号:************77
(2)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服务热线400-000-2308。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下午17时前。
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交易中心确认为准。
七、报价材料
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被委托人现场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nc/)自行下载或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
******服务中心4楼开标一厅)。各潜在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4、现场投标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九、公示
1、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现场有效报价确定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单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2、招标人自开标次日起3日内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网址:******/nc/)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日(节假日超过 2 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十、其他
1、本工程采用单价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出现两个及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电脑随机编号后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2、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3、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招标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需按抚财购〔******财政局******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在中标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4、本项目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招标人确定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签订合同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确定合同暂定价,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在本项目结算时不再予以调整。
5、各潜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需施工图纸参考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刘虹:******)或自行下载(下载地址: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nc/)。
6、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模板进行填写,投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模板格式及内容,否则按废标处理(详见附件1,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授权委托书可参考招标人提供的模版进行内容填写。
7、中标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材料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8、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不涉及本项目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
9、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0、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1、各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刘虹:******),出具招标答疑;如未提出疑问,中标后所有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及招标公告要求进行供货,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1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有限公司。
14、招标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辉绿岩)竞价采购(第二次)”。
******集团纪检监察室廉政专用邮箱账号:******。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招标人:******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城县维也纳18楼 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
联系人:刘虹 联系人:陈柳坚
电 话:******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
联系人:徐杰灵
电话:******
2025年11月3日
附件1
报 价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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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辉绿岩)竞价采购(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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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总价暂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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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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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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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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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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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单价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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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价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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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绿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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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10mm-15mm,S12,5mm-10mm
1.石料压碎值:表面层不大于13%,其他层次大于28%;
2.洛杉矶磨耗损失:表面层不大于28%,其他层次大于30%;
3.表观相对密度:表面层不小于2.8t/m3,其他层次不小于2.7 t/m3;
4.吸水率:表面层不大于2.0%,其他层次不大于3.0%;
5.坚固性:不大于12%;
6.针片状颗粒含量(混合料):表面层不大于10%,其他层次不大于15%;其中粒径大于9.5mm表面层不大于12%,其他层次不大于15%;其中粒径小于9.5mm表面层不大于8%,其他层次不大于15%;
7.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不大于1%;
8.软石含量:表面层不大于3%,其他层次不大于5%。杂质含量:不大于3%
9.颜色标准:外观呈灰绿色或黑绿色;
10.每批次供货需提供母岩岩性分析报告,岩性分析结果为辉绿岩,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且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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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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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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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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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切响应公告(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2:(参考模版)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本单位的名义签署、递交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和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完成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1-报价单.docx
附件: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