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指挥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高粱等农作物种植产能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南指挥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高粱等农作物种植产能提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XZB-2025-020
项目名称:2025年南指挥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高粱等农作物种植产能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9,42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09,42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9,425.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排灌机械 |
采购喷灌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9,42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格式);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响应文件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00;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处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凤翔县南指挥镇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五路格兰云天16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