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修水县小型引调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期·西线),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修水县小型引调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期·西线)。
2.2 建设地点:修水县大桥镇等有关乡镇。
2.3 项目基本情况:修水县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人民币16337.37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修水县小型引调水工程DN200~DN1400输水管网,DN500~De40配水管网及相关的附属工程。本次项目为第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660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至大桥中心水厂、上衫自来水厂、东港自来水厂、马坳自来水厂及渣津水厂补充水的原水输水工程,规模按1.5万m3/d,管径DN600-DN200,总长度26.07KM,建设原水加压泵房(1.3万m3/d)1座,配套大桥中心水厂至大桥镇及路口乡的配水主管,管径De40~DN500,总长度28.01KM。其中本次招标金额:设计费控制价为49万元;工程费(建安费及设备费)控制价为6544.69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以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及施工、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4日历天,具体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计划设计工期: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期间施工图设计进度须匹配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暂定,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7 其他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要求:
①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在资格审查中予以否决。(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以及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和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应由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以及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以上拟派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必须由同一人担任外,其余岗位对应拟派人员应为专人专岗。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另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提供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注:“五险一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
(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或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和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单位,且只允许按设计、施工(含采购)分工联合;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相应资质要求,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电子保函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按无效标处理见索即付形式)。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或者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08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止(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开标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
8. 其他
8.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8.3本次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8.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及其职称证号、专职安全员姓名及证书编号及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投标人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九江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
8.6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和修招字(2024)10号执行。
8.7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8.8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严格按照赣人社规[2022]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赣人社规[2022]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9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8.10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中标人承诺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得更换(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可抗力除外);确需变更的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更换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处以5万元/人/次违约处罚,更换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处以1万元/人/次违约处罚。
8.11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到开标现场进行现场答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拟派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8.12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8.13 本项目新增项目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2-******)。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局
地址:******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余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联系人:王利君/黄才胜
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办公室
电 话:******
2025年 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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