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5WHCGC115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技园H座3层
成交金额:7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1.9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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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五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项目
服务范围:以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为基础,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等规范政策文件要求,开展五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整理、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标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注与自然资源管理数据套合不一致信息,形成“图形-数据-档案”一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成果;同时做好二轮延包******农村局业务对接,获取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等相关登记材料,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二轮延包受理、登簿、缮证等工作,并向省自然资源部门汇交登记成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前365日历天内完成数据收集、处理、成果汇交和缮证工作)。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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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运良(组长)、陈泽兵、王经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约定,壹万玖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
联系人:王经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金域蓝湾49号楼外铺1-11/2-11商铺
联系人:许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顺(采购人)、许艳(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0552-******、******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10-23 10:19:06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10-23 10:54:02
累计提交时间
0天
0小时
6分
3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
0小时
34分
56秒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