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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融媒体中心传媒大厦广播电视设备系统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新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新疆
源发布时间:2025-08-20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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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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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昌吉州融媒体中心传媒大厦广播电视设备系统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ZFCG-GK-******

项目名称:昌吉州融媒体中心传媒大厦广播电视设备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850000,600000,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高标清同播分总控系统、高清制作系统及演播室
音视频系统维保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昌吉州融媒体中心电视制播系统已连续运行十年有余,需通过维护保养预防系统故障,确保设备稳定运行、节目按时高质量制作和播出。对中心安全生产意义重大。
本项目为传媒大厦广播电视设备系统维保第一标段高标清同播分总控系统、高清制作系统及演播室音视频系统维保项目,预算85万元,维护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传媒大厦B座1楼制作室及设备机房、2楼设备库房、专题演播室及设备机房、虚拟演播室及设备机房、3楼设备机房、4楼电视播出机房、C座260中型演播厅及设备机房、800演播厅及设备机房、广播电视发射台内的音视频设备,详细范围见维保设备清单。
此外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电视播出视频服务器、144/72矩阵、集群存储音视频板卡等核心设备的备品、备件用于突发设备故障的应急抢修。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广播制播发射系统维保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昌吉州融媒体中心广播制播发射系统已连续运行十年有余,需通过维护保养预防系统故障,确保设备稳定运行、节目按时高质量制作和播出,对中心安全播出意义重大。
本项目为传媒大厦广播电视设备系统维保第二标段广播制播发射系统维保项目,预算60万元,维护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传媒大厦B座广播直播机房、广播录制间、广播总控机房、电视播出机房、广播电视发射台及其它设备机房或工艺用房内与广播制播发射业务直接相关的硬件设备、软件服务及操作系统。另包含一座120米自立铁塔、一座76米拉线铁塔、一座30米拉线铁塔以及一座18米工艺铁塔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测(需专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塔身除锈刷漆等维保工作,详细范围见维保设备清单。
此外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系统主音频矩阵、直播调音台、数字延时器、模拟音分、切换器、音频工作站等核心设备的备品、备件用于突发设备故障的应急抢修。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演播厅(室)灯光舞美和显示屏维保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视台)自2013年起陆续建成专题演播室、虚拟演播室、260平米中型演播厅和800平米演播厅,上述演播室专业灯光舞美、显示屏系统使用至今,保障了广播电视节目录制与直播,现需通过维护保养确保专业灯光舞美设备、显示屏的正常使用,继续保持设施设备以良好的状态运行,满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广播电视节目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要求和昌吉州融媒体中心的节目生产制作使用需求。
本项目为传媒大厦广播电视设备系统维保第三标段演播厅(室)灯光舞美和显示屏维保项目,预算70万元,维护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传媒大厦B座专题演播室、虚拟演播室、传媒大厦C座260平米中型演播厅和800平米演播厅内的专业影视灯具(包含周边设备)、电动吊挂、舞台机械、LED显示屏等设备,详细范围见维保设备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提供现场踏勘证明。(该项目需要进行集中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陈胤均;联系电话******067;踏勘集合地为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传媒大厦B座一楼;踏勘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10:30,各供应商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打印件均可(非原件需加盖公章),未提供文件或所提供文件不完整的供应商踏勘无效,不予发放踏勘证明;现场踏勘后领取踏勘证明,无现场踏勘证明不得参与投标。);
【标项2】
须提供现场踏勘证明。(该项目需要进行集中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280;踏勘集合地为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传媒大厦B座一楼;踏勘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10:30,各供应商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打印件均可(非原件需加盖公章),未提供文件或所提供文件不完整的供应商踏勘无效,不予发放踏勘证明;现场踏勘后领取踏勘证明,无现场踏勘证明不得参与投标。);
【标项3】
须提供现场踏勘证明。(该项目需要进行集中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柴国桥;联系电话******022;踏勘集合地为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传媒大厦B座一楼;踏勘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10:30,各供应商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打印件均可(非原件需加盖公章),未提供文件或所提供文件不完整的供应商踏勘无效,不予发放踏勘证明;现场踏勘后领取踏勘证明,无现场踏勘证明不得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0日2025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翔晟CA服务热线025-******;新疆CA服务热线******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网址为“******”。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beijing,“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如下:本项目无需缴纳。
******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无
******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行号: ******0105
注: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须将保证******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项目结束后系统在五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
方式二:保函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其中之一形式提交。
(2)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须将保函办理凭证加盖公章一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
(3)办理咨询电话:******、0991—******************00。
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8、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以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采购” 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打印的中标通知书与现场开具的中标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系统技术支持电话:95763。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地 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传媒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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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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