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若是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满足以下①或②其中之一的要求: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新证】;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 (8)供应商若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及②的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新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 ②同时提供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新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 (9)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